游戏 网络游戏直播行业参与主体众多,权利义务需厘清

棋牌游戏开发 4个月前 65浏览 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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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现,近年来网络游戏直播上下游产业参与主体众多,游戏版权方、游戏直播平台及主播、用户、观众等各方权利义务尚未明确。

不少专家认为,网络游戏的主要属性还是计算机软件,兼具信息互动和娱乐视听双重属性。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思新认为,游戏不仅仅是游戏本身,更是多重参与者感受、体验和期待的综合体。游戏的发展呈现社会化,社会功能和舆论功能凸显,成为公共和私人层面交叉的过程,应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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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听取内容创作者和消费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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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观察发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内容生产者、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关系边界发生了变化,受众有时也扮演着传播者和内容生产者的角色。从劳动价值的角度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的“生产性玩法”和付出的劳动也推动了游戏文化产业的发展。主播不仅是游戏产品的消费者,也是游戏生产的劳动者之一。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下,许多游戏玩家通过各种用户生成内容(UGC)方式贡献内容和智慧,如同专业的内容生产者(PGC)。大多数用户是无偿劳动,但他们的分享和互动权利很容易受到市场政策的影响。

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全球互联网口述史发起人方兴东认为,游戏直播版权话题的本质是一个价值问题。互联网通过分享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而今天,这种分享文化与版权的授权文化、商业繁荣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发展的矛盾日益交织在一起。这恰恰是当前互联网治理最复杂的问题。

王思新提出,版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创造出更多人人都能享用的优质文化产品,实现公共文化产品的繁荣。而授权与许可的把控与把握,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这种许可是否有利于生产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是否有利于整个社会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同时,版权制度也要求在权利人的权利与版权作品的社会利益、社会效益之间取得平衡,不能不考虑其社会价值,而肆意“许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炜认为,游戏同样存在市场问题,甚至不关乎游戏本身的盈利问题,而关乎游戏生态链的构建。目前,UGC内容生产者、UP主、观众的权利都被忽视。在之前的讨论中,用户和UP主的声音都没有被听到游戏,但最终的成本承担者是用户自己。他建议,著作权法应该兼顾保护权利人和传播共享的社会利益,考虑采用区块链的方式,让传播过程中的各个链节点都能获利。除了著作权法的运用,游戏直播领域还可能涉及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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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模式呼唤平台功能与行业授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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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分析,当行业面临新的互联网业态时,为了让游戏、直播等行业合规发展,可能会引入新的授权机制。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媒介经济与管理学会会长余国明就指出,在平台经济背景下,版权的主体不是单向度、单一的主体,而必须从多方参与、符合整个价值实现、各方参与的价值贡献的价值链来考虑。

报告认为,随着新版权法的实施,法治和监管体系建设正在不断深化,相关企业也需要相互配合,各方参与者都要增强版权意识,共同构建良好生态,国内外也有很多做法可以借鉴。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陈少玲表示,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越是版权制度先进的国家,越是强调作品的传播。对比领先国家的法律,我们会发现他们并没有太多关于权利和侵权的条款,大部分都是关于如何合理使用、如何获得法定许可,也就是如何保障作品传播的条款。中国也可以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法定许可制度,这需要企业、法院或者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尝试和探索。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永江指出,过去“一对一”的先授权后使用模式并不适合当下的网络环境,版权当事人可以寻求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帮助,这种保护方式以营利为中心,可以先使用后收费,集中授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维权。

网络游戏直播版权需要更多新技术支撑。据人民网络媒体融合研发部总监刘晓彤介绍,人民版权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一站式版权保护管理平台,确保整个平台的司法效力游戏,全程电子化。通过区块链,对原创作品可以一键存证、一键取证。平台目前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保护服务。人民版权打造了线上交易平台,可以快速查找版权来源,让版权机制运转起来。通过AI算法自动确权,提供电子证书和律师函,人民链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跨链验证,为法官提供有效证据。未来,人民版权将从B端服务开放给C端用户,对接全国互联网法院,纳入媒体融合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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